1 橡膠制品原材料的環保
要求生產出來的橡膠制品不含有超過限定值的有害物質,而且不使用禁用的危險物質,以免危害人體健康,特別是致癌物質。
合成橡膠生產原料中的重金屬,加工油,硫化劑,促進劑等在生產過程中都會對環境和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。
1.1 重金屬
膠制品原材料的型號、品級都會影響重金屬的含量。因此,要注意避免或減量使用含鉻和鎳的原材料。模具和骨架的鍍鉻層也會將鉻元素帶到膠料中來,因此要開發鍍鉻新技術。膠鞋行業要注意紡織物和皮革染料的重金屬限制值,限用含銅、鉻、鎳的金屬絡合染料。 橡膠制品中重金屬的含量并不只來源于一種或兩種重點的原材料,是所有的原材料(包括生膠)重金屬含量的總和。有些原材料雖然重金屬含量極微,但亦要留意“積少成多”。
1.2 加工油
橡膠加工油包括芳烴油、石蠟油和環烷油。芳烴油因含有大量的多環芳烴而不能用于有環保要求的橡膠制品,這也限制了充高芳烴油的充油橡膠的應用。雖然我們已開發出較低多環芳烴含量的充油橡膠,但它們所含的多環芳烴的種類和數量均未見報道,能否符合歐盟環保要求尚未可知。石蠟油和環烷油中,因產地和加工工藝不同,其多環芳烴的含量也大有差別。此外加工充油合成橡膠時會散發大量油氣,應在有關場所設置抽、排氣裝置。
1.3 硫化劑
硫載體型硫化劑常用于無硫配合,典型例子是 TMTD 、DTDM 。有機過氧化物硫化劑主要用于耐熱配方 , 其要害并非毒性而是易爆, 故防護等級列入 B 級 ,須存放于 <30°C 的陰涼處, 習慣上與惰性填料混合以降低其活性。它在加工中易散發煙氣 ,故需加強通風排氣 ,在空氣中的濃度應限定為 1 mg/m3 。
1.4 促進劑
次磺酰胺、秋蘭姆 、二硫代氨基甲酸鹽是目前使用較多的幾類促進劑 ,它們在硫化中都會產生致癌物(亞硝基類化合物),涉及的促進劑品種有 TMTD 、NOBS 、BZ 、EZ 和 DTDM 等 。德國工業標準規定, 橡膠企業工作環境中亞硝基胺的每平方 m 的質量濃度不得超過 11000 mg , 另一類致癌促進劑是非硫調節型氯丁橡膠常用的NA-22 。